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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机构 工作职责
发布日期:2015-04-20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一、组织机构

主管院领导:陈 光(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)

纪委委员:刘文堂  向 勇  房卉  侯逾昆  徐万成  贾作璋     

纪委办公室:边修蕊  (副主任,主持工作)

审计监察处:边修蕊  (副处长,主持工作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Tel 010-61596110   Email:jiweiban@cidp.edu.cn;

纪检监察科: 陈平  (科长) Tel 010-61596267  Email:chenping@cidp.edu.cn;

审计科:   张迪  (副科长) Tel 010-61597314  Email:zhangdi@cidp.edu.cn;

       曲喆  (科员) Tel 010-61597314  Email:jsc@cidp.edu.cn。

二、部门主要工作职责

1.负责纪委的日常工作;

2.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、法规的贯彻实施;

3.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,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,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;

4.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,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;牵头组织反腐倡廉制度建设,开展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;

5.处理群众举报,查处违纪案件,受理不服纪律处分决定的申诉;

6.负责内部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;

7.负责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;

8.完成党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一)监察科主要工作职责

1.监督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学院的决定、决议以及规章制度的情况。

2.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法律、法规及行政纪律的控告、检举,并按程序进行调查,提出处理意见。

3.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。

4.督促学院各部门(单位)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。

5.对学院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;组织开展专项监察工作。

6.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(二)审计科主要工作职责

1.对学院及所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情况、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、预算内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。

2.对学院及所属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、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、实施项目进行审计。

3.按照国家法律法规、学院规定和要求,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工作。 

4.对学院及所属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、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。

5.根据党委要求,对学院内设机构及部门领导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,并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
6.负责学院基建(修缮)工程的结算审计、财务决算的委托审计工作,并对其工作质量和效果进行监督、评价。

7.组织抓好审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,提高审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。

8.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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