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机构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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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学院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统一组织和协调全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。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,副组长由分管院领导担任,成员由党政管理部门和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组成。 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,设在学院办公室。 二、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学院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,具体职责是: (一)具体承办学院信息公开事宜; (二)管理、协调、维护和更新学院公开的信息; (三)统一受理、协调处理、统一答复向学院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; (四)组织编制学院的信息公开指南、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; (五)协调对拟公开的学院信息进行保密审查; (六)推进、监督各信息拥有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; (七)组织对各信息拥有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考核; (八)承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。 三、学院保密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涉密审核工作,对有关单位提交的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。 四、各信息拥有单位应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管理内容,明确分管领导,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。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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